早上好,我18年拿出150万买使用权房,不是现房,卖时就手续不全,不具备开工销售资格,纯属诈骗,我18年5月6号把钱打入公司账号,没过几天,3天内分3笔转给员工240万,用途工资,明显是有预谋的转移财产,房到现在都没建成,我2000年左右起诉了,拿到胜诉判决书,并审请了强制执行,老赖和公司均无财产可执行,这个公司自2018年到2000年公司收入7700万,全部转走,转款对象是公司员工,还有另外一个股东,还有老赖的其他公司,其中给员工开支一次转走500多万,2023年法官给查的公司流水,现在我想打撤销权,撤销公司给员工开工资,返还给公司,我就能拿回钱了,如果起诉,我能胜诉吗
[律师回复] 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你遇到的问题确实比较复杂。首先,你已经通过诉讼拿到了胜诉判决书,并申请了强制执行,但对方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现在你想通过撤销权来追回资金,这是一个可行的思路。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债务人有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债权人是有权申请撤销的。你提到公司有大量资金转给员工和其他股东,这可能构成恶意转移财产。你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比如资金流向的记录、公司的财务报表等,向法院提起撤销权之诉。如果证据充分,法院有可能会支持你的请求。不过,这个过程可能会比较复杂,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操作。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