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预售合同就是合同吗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需要明确指出,房屋预售合同并非正式的买卖契约。该类合同主要适用于商品房预售阶段,此时房屋尚处于建造过程中,需待房屋竣工并实际交付使用且预购方全额支付完毕购房款项之后,方可进行房屋产权转移与登记手续。而正式合同通常是在房屋完工并经过严格验收程序,成功办妥房地产权证之后才会正式启用,用以规范已完成建设且质量达到标准的商品房销售环节。因此,如果购房者已经签署了房屋预售合同,那么在房屋实际交付之时便无需再签订正式的交易合同,只需按照既定流程直接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即可。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