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忽职守罪的四要件都有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构成玩忽职守罪应具备以下四个要素:
首先,该罪的主体身份必须是属于承担着维护国家正常管理职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其次,从主观层面来看,犯罪者必须存在过失心理,即他们应该预见到自身的行为有可能对社会造成危害性的后果,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未能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到了这种可能性,却又盲目地相信可以通过某些手段来规避风险;
再次,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最后,在客观方面,犯罪者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不履行、不恰当履行或甚至放弃履行其所负有的职责,从而导致了公共财产、国家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遭受严重损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