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6年了,当时是协议离婚的,双方约定小孩子的抚养权归我,对方要每月付300元的抚养费,但6年当中小孩子也是一直跟我生活的,对方也没有付抚养费,前几天她就来偷偷的拉小孩子走了,她没有跟我们任何人打招呼,后面报警后发现是她带走了小孩,我们联系她她说带小孩去她那玩几天,可现在十几天过去了,她不愿意送小孩子回来了,她说要让小孩子在她那边了,现在我想咨询一下,我该怎样用法律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呢
[律师回复] 可先与对方协商,要求其送回孩子并支付抚养费。若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抚养权并让对方承担未付抚养费及擅自带走孩子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