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能要精神损失费
[律师回复] 一般而言,以下情形可能主张精神损失费:其一,人身权益(如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受侵害且造成严重精神损害,例如侵权致伤残或死亡;其二,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受严重侵害,像被非法拘禁、诽谤侮辱;其三,因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其四,特定婚姻家庭关系中,如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可能含精神损害赔偿)。不过,能否得到支持及赔偿数额,需综合案件具体情况、侵权人过错程度等因素由法院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