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批捕后能不能申请办理取保候审
[律师回复] (一)若符合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等法定情形,可准备好证明符合这些情形的材料,如医院诊断证明(针对患有严重疾病情况)、婴儿出生证明(针对哺乳妇女情况)等。
(二)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撰写取保候审申请书,在申请书中说明申请的理由和拟采取的保证方式等。
(三)将申请书和相关材料提交给对应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待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准许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