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执罪是法院执行的手段吗
[律师回复] 拒执罪,全称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它可不是法院执行工作的直接手段,而是借助刑事法律程序,专门用来打击那些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行为的一种法律措施。
在实际的执行过程里,如果被执行人明明有能力去执行判决、裁定,却偏偏拒不执行,并且情节还很严重的话,那法院就可以把相关的证据移交给公安机关,或者由申请执行人去提起刑事自诉,这样就能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
设立拒执罪的目的,主要就是利用刑事制裁所具有的强大威慑力,去促使那些被执行人赶紧履行自己的义务。不过,它只是在执行程序当中作为一种比较严厉的保障手段而存在的,并不是常规的执行措施。一般来说,首先会采用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其他的执行手段。只有当被执行人的行为真正达到了拒执罪的构成要件,也就是那种性质特别恶劣、拒不执行的程度时,才会考虑动用这一法律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