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换人顶替处罚标准如何判定
[律师回复] 解析:
驾车事故逃逸并由他人替代承担责任的行为具有极其严重的危险性以及违反法庭程序与法律规定的特点。在通常状况下,这样的行为将会导致法庭对其实施更为严厉的惩罚措施,例如,有可能被判处短期或长期的拘留,或者面临驾照被吊销的风险,甚至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同时,寻找他人替代承担责任的行为也构成了对司法公正的严重干扰。若此类行为产生了严重的后果,那么替代者和逃逸者都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