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中谁承担举证责任
[律师回复] (一)被申请人要重视举证工作,在收到相关材料后的十日内,认真整理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并按时提交书面答复。
(二)被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务必真实、完整,充分证明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合理。
(三)申请人也不能完全忽视举证责任,在特定情况下,应积极准备能证明自己符合申请复议条件等的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