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公司让我注册个体户走账行吗
[律师回复] (一)拒绝朋友公司走账要求,避免参与无真实业务往来的走账行为,从源头上杜绝法律风险。
(二)向朋友解释清楚此类行为的违法性和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让朋友了解法律规定。
(三)若已存在部分走账情况,及时向税务机关说明情况,配合税务机关进行调查和处理,争取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