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在阻碍拐卖儿童罪死刑
[律师回复] 解析:
如今,并没有特定的个体或因素在明确地妨碍拐卖儿童罪死刑的适用。众所周知,拐卖儿童乃是一种极端严峻且恶劣的犯罪行为,我国的现行法律对此进行了严格而严密的惩治条款。当我们审视司法实践中的拐卖儿童罪量刑问题时,应当全面而深入地评估犯罪情节及所带来的危害后果等诸多维度的要素。对于那些情节极为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的拐卖儿童犯罪案件,依照严格的法律程序和标准,确实有可能被判处死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