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我退股之前公司经营正常,我发觉公司有不正常的经营行为,就退出了公司,包括股份;当时疏忽了必须要实缴;现在公司实控人因为经济诈骗已被拘留,那我还要承担连带责任吗?因为公司开始诈骗行为我已经退股,法院认定我退股非恶意;但要承担发起实缴连带责任
[律师回复] 如果法院认定您退股非恶意,但仍要求您承担发起实缴的连带责任,这通常是基于公司设立时股东的法定出资义务。
不过,鉴于您在公司开始诈骗行为之前已经退股,且退股并非恶意,您可以向法院充分说明您在公司经营过程中的情况,包括您对公司后续不正常经营行为不知情,以及您退股的合理原因和时机。
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寻找专业的法律帮助,研究是否有其他可能的法律依据和证据来减轻或免除您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