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主次责,伤者已出院几个月了,车主垫付了医疗费和护工费,保险公司和伤者拖着不解决,垫付的钱能要回来吗
[律师回复]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结合交通事故处理实务,我为您分析如下:首先,垫付的钱是可以主张返还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您作为车主在事故发生后垫付医疗费等费用是合理的,这些费用最终应当由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承担。实务中常见处理路径:
1. 如果伤者已经治疗终结,您可以主动联系保险公司启动理赔程序。需要准备:事故认定书、医疗票据、护理费凭证等全套材料。2. 建议先与保险公司协商,要求其按照事故责任比例(主次责通常是7:3或6:4)核算理赔款。保险公司拖延的,可以向银保监会投诉。3. 如果伤者不配合理赔,您可以单独起诉保险公司,将伤者列为第三人。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判决保险公司直接向您返还垫付款。需要注意:
- 医疗费票据原件必须妥善保管,这是主张返还的关键证据
- 建议计算清楚各项垫付明细,包括具体金额和时间节点
- 如果垫付金额较大,可以考虑先通过律师发函催告建议您现在就可以着手准备材料,先向保险公司正式提出书面理赔申请。如果15个工作日内没有进展,我们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需要的话,我可以帮您起草正式的律师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