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律师回复] 1.股权呈现形式存在显著差别。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以其实际投入的出资金额为限承担公司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来说,则需要将所有资本均等地分为股份,股东需按照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来承担公司的债务责任。这两者之间收益与风险的权衡对于投资者来说是截然不同的。
2.对股东数量有所限制。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其股东数目上限定为五十位以下;而对于建立股份有限公司而言,需要具备至少两位以上,但至多不过两百位的发起人构成,且其中要保证至少半数以上发起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居所。
3.设立方式和流程方面存在差异。针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只能依靠发起人投入资金,且不能够对外广泛招募资金或者发行股票,更加不会进入股市进行公开交易。相较之下,股份有限公司则可在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创立方式之外,还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并实现上市融资。
4.组织机构设置的规范性有所区别。有限责任公司相对简单、灵活,可以根据章程约定组织机构,甚至只需设董事、监事各一名即可,不必设立监事会或董事会。相反,股份有限公司则规定严格,必须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等主要管理机构,并且定期举行股东大会,上市公司更在此基础之上,还需聘请外部的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