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经济犯罪行为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对职务侵占罪进行确认时,我们首先应当关注的是该犯罪嫌疑人身处单位之中所利用到的职位资源,是否借此机会将单位自有财产非法据为己有,并且涉案金额是否已经达到法定标准。这里所说的“利用职务之便”,通常是指嫌疑人在掌管、监管、经营或者支配单位财产方面所获得的便利。而犯下了“非法占有”罪行,则包括但不仅限于通过侵吞、盗窃、诈骗等手段所有权转到了个人名下。
至于赃款量多寡的具体标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而言,当涉案金额超过六万元人民币之后,即可被视为达到了法定的立案管辖线。
此外,若嫌疑人仅仅是临时性地挪用了单位资金,并且在此后拥有归还的意愿并采取实际行动,这种情况通常不会被明确判定为职务侵占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