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不给拉黑多久
[律师回复] 解析:
当一个当事人拒绝履行支付抚养费用的责任时,他/她很有可能遭受法院采取措施以督促其按照判决规定支付抚养费,这些措施中就包括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这个名单是否会存在明确且固定的期限,通常取决于被执行人是否能够积极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以及法院的具体操作流程。一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会对被执行人的日常生活及个人信誉造成严重影响。一般而言,只有在被执行人完全履行了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或者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严格遵守相关条款之后,才有可能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被移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