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中的使用人要担责吗
[律师回复] 法律分析:
(1)挪用公款罪中使用人责任判定有明确区分。当使用人对挪用行为毫不知情,没有共同故意的主观心态时,不构成犯罪,无需承担责任。这是基于罪责自负原则,无故意便无犯罪基础。
(2)若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比如在挪用前一起商量计划,或者积极参与策划获取挪用款,那么使用人将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被定罪处罚。此时使用人主观有共同犯罪故意,客观实施了共同行为,完全符合共同犯罪构成要件。
(3)司法实践中,关键在于审查通谋情节。通谋是否存在决定了共同故意是否成立。同时,使用人在公款挪用过程中的具体行为表现也是重要依据,比如参与程度、起到的作用等。
提醒:
涉及公款使用务必注意是否存在共谋等情况,若有疑虑建议咨询专业人士,避免卷入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