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纠纷可以打行政诉讼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当然,这是完全可行的。
首先,我们可以尝试通过友好的沟通和协商来解决这个问题;
其次,我们还可以选择调解这个途径来解决我们之间的争端。调解,就是指在我们无法通过彼此间的协商来解决问题的时候,借助于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相关机构的力量,通过耐心的劝说和教育,引导我们双方都能理解并遵守相关的商品房销售法规和政策,从而达成共识,使得购房纠纷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此外,我们也可以选择仲裁作为解决问题的方法。仲裁,也被称为公断,是指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我们双方能够达成共识,自愿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关,由他们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的行政规章和规定作出公正的裁决。仲裁过程中不会受到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仲裁委员会与行政机关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仲裁裁决一旦作出,便具有了法律效力,而且仲裁裁决是最终的,不存在任何一方当事人上诉的可能。因此,如果我们希望采取仲裁的方式来解决问题,那么我们需要确保我们和开发商之间已经签订了仲裁协议,并且愿意将争议提交给仲裁解决。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愿意将争议提交给仲裁,那么我们就无法使用这种方式来解决问题。
最后,我们还可以选择行政解决的方式。购房纠纷的行政解决,是指在经过商品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等部门的调解后仍然无法解决问题,或者虽然达成了协议但当事人又反悔的情况下,或者是购房纠纷当事人直接向行政部门提出投诉,由该行政管理部门对其纠纷进行处理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从形式上来看,行政解决通常会经历一级行政决定和行政复议两个环节。
其中,一级行政决定是行政复议的前提和必要步骤。包括购房纠纷在内的房地产案件的行政复议应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进行。
另外,购房纠纷的诉讼解决也是一个可供选择的途径。购房纠纷的诉讼解决,是指人民法院在纠纷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共同参与下,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购房纠纷。购房纠纷诉讼主要分为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两种类型。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是发生购房纠纷的平等民事主体,即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购房纠纷的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部分地区的人民法院设有专门的房地产审判庭)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