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与借款人与追偿人的区别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法律术语中,“债务人”一词即代表了债务关系中的负责承担偿还债务责任的一方当事人。与此相对应的,我们通常称之为“借款人”的角色通常是因为个人生活或业务活动方面的特殊需要,向他人提出借款请求或者获取相关物资,并且需承诺在双方商定的期限内全偿还原告的人。
至于“追偿人”,他们则是在代替被代偿债务的原债务人承担了偿还债务的义务之后,合法地行使其对原债务人的索偿权以及其他权利。从本质上说,债务人的概念要涵盖更加广泛的领域,无论是因合同、侵权等原因产生的债务都包含在内;而借款人则多出现在借贷交易中产生的债务层面;
至于追偿人,他们往往是在替债务人履行债务职责以后,进而获得了向债务人索回已付款项的专属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