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界定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一)明确共同意思表示债务:夫妻双方一起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认可的债务,就是共同债务。比如两人一起在借条上签字借钱。
(二)重视日常开销债务:婚姻中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需要借的钱,像买家电、交水电费等,属于共同债务。
(三)关注大额债务认定: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超过家庭日常需要的钱,通常不算共同债务。但要是债权人能证明这笔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就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