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和次债务人的民间借贷三年时效过了,债权人提起代位诉讼,只要次债务人同意继续履行这个债务,那么该借贷时效重新计算。
请问如果债权人说服次债务人继续履行该债务,话术怎么说?是次债务人继续向债务人履行债务还是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哪种说法在后面的代位诉
[律师回复] 说服次债务人继续履行债务话术
强调诚信与合作关系:“张总,咱们一直以来合作都很愉快,之前您和[债务人姓名]的那笔债务,虽说时间过去挺久了,但这事儿一直悬着,对大家心里都有个疙瘩。您一直是个讲诚信的人,把这事儿解决了,以后咱们合作起来也更顺畅,您说是不是?”
阐述法律后果与积极影响:“王老板,您可能听说过诉讼时效的事儿,不过现在只要您愿意继续履行这笔债务,法律上就会重新认可。要是解决了,您在业界的口碑肯定更好,而且也避免了后续可能的一些法律麻烦 ,您看呢?”
从自身困难角度诚恳沟通:“李哥,我这边因为[债务人姓名]的这笔债务,资金周转上遇到了大问题,已经到了很艰难的地步。您要是能帮忙把这事儿解决了,真的是帮了我大忙,以后您有需要,我肯定义不容辞。”
债务履行对象
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应向债权人履行债务 。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并成立后,次债务人需直接向债权人清偿债务,这样能使债权人的债权得到直接实现,完成代位权诉讼的目的,也更符合诉讼经济和效率原则,避免了次债务人先向债务人履行,再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的繁琐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