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以后多长时间审完?下判决书的时限是以立案时间为主还是开庭时间为主
[律师回复] 不同类型的案件立案后审完的时间和下判决书的时限规定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民事案件
- 一审普通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一审简易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1个月。
- 二审程序:针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针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0天,不能延长。
刑事案件
- 一审程序: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在受理后2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3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等,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延长3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公诉案件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在受理后6个月以内宣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在受理后20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3年的,可延长至1个半月。
- 二审程序:应在2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等,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延长2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 再审程序: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3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6个月。
行政案件
- 一审普通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 一审简易程序:应当在立案之日起45日内审结。
- 二审程序: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总体来说,下判决书的时限是以立案时间为主,而不是开庭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