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与小三聊暖昧,没见面,使起我两口子吵了二十天的架,以此起诉离婚
[律师回复] 如果以妻子与他人聊暧昧导致夫妻吵架为由起诉离婚,相关情况如下:
法律可行性
仅妻子与他人聊暧昧,没有其他更严重的行为或法定离婚事由,不一定能让法院判决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聊暧昧可能影响夫妻关系,但一般不直接等同于法定的感情破裂情形。
证据收集
如果想以该理由起诉离婚并增加胜诉可能性,需要收集证据,如:
- 聊天记录:完整的聊天记录可证明妻子与他人有暧昧行为,但要注意合法性,不能通过非法手段获取。
- 通话记录:能辅助证明双方联系情况,若通话内容涉及暧昧或不正常关系更好。
- 证人证言:了解情况的家人、朋友、邻居等的证人证言,可证明夫妻因暧昧聊天产生矛盾等情况。
法院判决考量因素
- 感情破裂程度: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等,判断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若仅因暧昧聊天引发争吵,无其他严重问题,可能不认定感情破裂。
- 过错方态度:若妻子认识到错误,有挽回婚姻的意愿和行动,法院可能会给双方机会修复婚姻。
- 对家庭和子女的影响:若暧昧聊天对家庭和谐、子女成长等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可能影响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