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大一学生,我在去年与学校里的创业学长签署了一份合同,合同内容为:
我加入工作室成为成员,并且缴纳2000元人民币,合同期为三年。
在这学期,工作室的以为学长说工作室资金出问题了,说不想让我亏钱,让我签署一份原合同作废协议,并且签署了一份退款合同,他作为工作室法定代表人,内容为在2025年3月15日前,退还我之前缴纳的2000入股费,如未在2025.3.15退款,是他们违约,并且要向我支付违约金10000元,每份合同上盖了工作室红章,但是在今天他们说与我签署退款协议的学长也退出了工作室,但是是在与我签署协议后,今天工作室总负责人说他们不承认那份协议,我想问问我的那些权益受到了侵犯
[律师回复] 他们的行为可能侵犯了你的财产权益。你可凭借合同和相关证据,与他们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