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复制品持有人不知情是否构成侵权
[律师回复] 结论:
软件复制品持有人不知且无合理理由应知软件是侵权复制品,不构成侵权但要停用销毁;若造成重大损失可付费继续用。若明知或应知则需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按权利人损失或侵权人违法所得定。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软件著作权受法律保护。当软件复制品持有人无主观过错时,虽不认定侵权,但为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需停止使用并销毁侵权复制品。不过,若此行为会给使用人带来重大损失,可通过支付合理费用来平衡双方利益,继续使用该软件。而当持有人主观上存在过错,即知道或应当知道软件为侵权复制品还使用,就需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对著作权人受损权益的弥补。若您在软件使用方面遇到类似法律问题,或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