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被另外三人已拍摄金手镯为由,看到手镯诱导我儿子下楼,其中一个拿手镯过去拍照,另一个打掩护,让拍照的拿手镯跑了,已报警第四天,第一天晚上八点多报警,民警给在市局调监控说不清楚,也不知道怎么定性,第二天他问问其他人再给答复,第二天给说是盗窃给移交到了派出所,我们自己查视频取证后又给转到了刑警队,刑警队又让谁出的警找谁,又到了出警的人员那里,给定型的诈骗,昨天晚上说连夜找人,第四天今天跟我联系说都抓到了,但拘不了,未成年,索要不予立案那个文件,又说开不了,只能开立案诈骗的,我们要求公事公办,它让我们告去,他还省事了呢,有可能最后什么都得不到,又告诉我们有个孩子你可能几个月都找不到
[律师回复] 从描述看,诱导下楼、以拍摄手镯为掩护并取走财物,可能涉及盗窃或诈骗,具体罪名应以取证和行为分工认定;涉案人员未成年也不等于当然不承担责任,需按年龄及情节适用未成年人刑事规则。请立即保存并备份原始监控、聊天记录、通话记录、手镯购买凭证、损失金额及证人信息,向承办派出所或刑警队提交书面报案材料并索要受案回执、立案决定或不予立案通知。公安机关若拒绝出具文书,可向其法制部门、同级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反映;收到不予立案通知后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复核,也可请求检察院立案监督。不要自行接触、威胁未成年人或发布隐私信息,先由家长配合办案机关追赃退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