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侵权判断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我们所谈论的“软件侵权”即是指未获取软件著作权所有者的具体授权,就擅自非法地使用、复制、发行、展示、修改、翻译此软件的所有行为。要确定是否存在“软件侵权”,必须满足以下三点重要且不可或缺的基本标准:
首先,行为实施者意识形态上表现出明确的故意侵犯软件著作权的意图和倾向。仅凭其意识形态上的故意并不足以断定此人已经构成犯罪,只有当他明知自己的行为将严重侵犯软件著作权利,却仍旧继续进行此类活动时,便可视为此人存在恶意侵犯软件著作权的意图。
其次,行为实施者确确实实施行了对软件作品侵权的不法行为。这些不法行为涵盖了诸多方面,如:未获软件著作权所有者的允许即公开发表或进行注册;将其他人的软件作品当作己有而进行发表或进行注册;随意在他人软件作品上签名或变更原有的签名等等。此类行为皆为违法之举,严重侵害了软件著作权拥有者的合法权益。
最后,违法行为导致软件著作权持有者实质性的财产损害及名誉损失。这意味着,因为行为实施者的违法行径,使得软件著作权所有者承受了实际的财产损失以及精神上的压力。例如,若行为实施者通过非法手段复制他人软件并大面积出售,从而导致该软件的销售量大幅度下滑,那么该软件的著作权所有者无疑将会由此带来可观的经济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在认定软件侵权时,需要全方位审视并综合考量以上三项基本标准。若是行为实施者的所有行为都符合上述三项标准,那就应当被认定为他的确构成了软件侵权。在此基础之上,针对软件侵权现象的惩戒举措也应包括罚款、追回所有违法所得、强制性停止所有侵权行为等人身财产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