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施工合同违约责任怎么约定
[律师回复] (一)对于发包方违约责任约定
1. 若发包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明确逾期利息的计算方式,如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同时详细列举承包方可能遭受的损失类型并确定赔偿方式。
2. 若未按时提供施工场地、施工条件等致工程延误,需明确停工、窝工损失的计算标准,例如按工人工资、设备闲置费用等计算。
(二)对于承包方违约责任约定
1. 工程质量不符标准,明确无偿修理、返工、改建的具体期限和要求。对于逾期交付的违约金,规定具体金额或计算方式。
2. 未按合同工期竣工,约定固定金额的逾期竣工违约金或按未竣工天数计算违约金。
(三)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
双方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如成本、预期利润等,约定清晰、可操作的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