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开庭援助律师怎么申请的
[律师回复] (一)仔细对照法律援助条件来确认自身是否符合。比如在刑事案件里,看看自己是不是盲、聋、哑人,或者是不是未成年人,又或者是否可能面临无期徒刑、死刑判决;民事、行政案件中,想想自己的情况是不是涉及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劳动报酬等,且因经济困难付不起法律服务费用 。
(二)认真准备相关材料。把法律援助申请表填写完整,准备好身份证等能证明自己身份的有效证件,还有能体现经济困难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向审理案件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交申请。之后就等待法律援助机构审查,看是否能获得法律援助并指派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下列事项的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
(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采取强制措施或者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八)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九) 法律援助人员接受指派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法律援助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