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仲裁裁决的五种情形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一)在处理仲裁相关事务时,首先要仔细确认是否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在准备进入仲裁程序前,务必检查协议的有效性,避免无协议却进行仲裁。
(二)明确仲裁事项范围,了解仲裁委员会的权限。签订仲裁协议时,精准界定仲裁事项,防止仲裁机构越权裁决。
(三)关注仲裁庭组成和仲裁程序。在仲裁过程中,留意仲裁员是否依法履职,有无未回避等违反程序的情况。
(四)重视证据的真实性。在提交和审查证据时,确保证据真实,防止对方伪造证据影响裁决。
(五)及时发现对方隐瞒证据的行为。自身要积极收集证据,同时留意对方是否有隐瞒关键证据的迹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平裁决的证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