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认定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律师回复] (一)对于主体认定,要严格审查是否属于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范畴,或者是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留意其工作单位性质和职责范围。
(二)判断行为时,着重看是否利用职务权力、职责相关便利条件,以及是否通过侵吞、窃取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三)明确财物性质,仔细甄别是否属于公共财物类型,避免误判。
(四)与其他罪名区分,对比主体、对象以及是否利用职务便利等关键要素,防止混淆。
(五)重视证据收集,全面收集能证明主体身份、行为过程和财物性质的各类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