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费的收取标准是啥
[律师回复] (一)若被害人因人身权利或财物被毁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提起诉求,无需缴纳诉讼费。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放心维权,不必担心诉讼费用问题。
(二)若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犯罪行为导致的物质损失,同样不收取案件受理费。这为因犯罪遭受物质损失的当事人减轻了经济负担。
(三)当当事人就民事部分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时,需按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执行。财产案件按诉讼请求金额或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非财产案件按不同类型有不同收费规定。当事人应提前了解收费标准,做好费用准备。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规定,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符合条件时属于不交纳案件受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