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植物人的护理费用,法律上有何规定?
[律师回复] 一、护理费用的确定要素
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如果护理人员有收入,护理费参照误工费计算;若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则参照当地同级别护工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费用。这一规定可以确保护理费在不同护理人员情况下都能合理确定,使受害人能得到相应的补偿。例如在一些交通事故导致植物人的案件中,会依据此标准来计算护理费用3。
护理人数:护理人数也是影响护理费用的因素之一。例如对于病情严重、护理需求大的植物人可能需要多人护理,这会相应增加护理费用数额,但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护理人数。
护理期限
一般原则:护理期限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如果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例如在刘某被撞成植物人的案例中,法院根据刘某的鉴定意见书、病情及年龄等因素,判定支持其20年的护理费用2。
特殊情况考虑:对于75岁以上的植物人,部分护理依赖一般判决的护理期限不会超过二十年,但具体也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年龄、健康状况等,护理费数额最终是由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护理级别等要素综合决定的1。
护理级别: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4。
二、护理费的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在一些情况下,例如受害人遭受伤害后成为植物人,需要长期护理,对今后必然要发生的护理费可判决一次性给付。这种方式有利于解决纠纷,像刘某的案例中,法院判决一次性给付20年的护理费用。一次性给付是我国司法解释中对将来发生的财产损失(如护理费)的一个原则性支付方式,应当优先适用2。
实际发生后另行请求:这种方式是在护理费用实际发生后再进行请求支付,但这种方式对于受害人及其家属来说,可能不具有合理性,并且存在很大的风险,在很多案例中并不适用这种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