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购销合同需满足什么条件
[律师回复] (一)约定解除的处理方式
当事人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约定解除购销合同。一是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解除共识即可解除。二是预先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当约定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解除合同。
(二)法定解除的适用情形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可解除合同。
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行动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可解除合同。
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可解除合同。
一方迟延履行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可解除合同。
存在法律规定的其他法定情形的,可解除合同。
(三)不定期持续履行合同的解除规则
以持续履行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购销合同,当事人可随时解除,但需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