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的年代早,当时结婚证名字是手写的,名字写错了,婚姻登记处也没有案底,查不到,户口本也已婚,现在想离婚,怎么办
[律师回复] 1.补正结婚证信息,可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姓名。 若因姓名变更申请更改,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当事人变更姓名的证明材料;户口簿上以曾用名方式反映姓名变更的,婚姻登记机关可采信.
2.开具相关证明, 请村委会、居委会写证明,证明结婚证上的人与身份证上的人是同一人,再向派出所申请盖章确认.若婚姻登记时身份证号正确,可请求民政局开具证明,证实办理结婚登记时仅名字写错.
3.选择离婚方式, 协议离婚:若能成功补正结婚证信息或开具有效证明,且双方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签署离婚协议书,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若无法补正结婚证信息或开具证明,或一方不同意离婚、双方无法就离婚问题达成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可将相关证明材料及情况说明提交给法院,由法院审理并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