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农村个人土地建厂房动迁如何补偿
[律师回复] (一)明确补偿归属:租赁者虽无土地补偿,但地上附着物(如厂房)和青苗补偿费归所有者,所以厂房补偿应归租赁者;因动迁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及搬迁费,租赁者有权获得。
(二)了解补偿标准:厂房补偿按重置价结合成新评估确定;停产停业损失根据厂房经营效益、停产期限等因素确定。
(三)确保审批合法:若租赁土地用于非农建设未获合法审批,可能影响补偿权益,需确保手续合法。
(四)查看合同约定:租赁者要查看租赁合同对动迁补偿的约定,按约定分配补偿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七条规定,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虽然此条未直接针对农村土地租赁厂房动迁补偿,但体现了合同中约定及权益保障的原则,类比到租赁关系中,强调按合同约定和保障合法权益分配补偿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