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6个月以后我在起诉离婚,可以离婚吗
[律师回复] 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6 个月以后再次起诉离婚,法院有可能判决离婚,但不是必然会判离。在司法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存在以下一些情形,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大:
1. 夫妻感情不和证据充分:例如,能证明双方在第一次判决后仍然持续处于矛盾冲突中,关系没有改善,或者提供了第一次起诉后双方继续分居且分居时间较长的证据。
2. 对方存在重大过错:如有证据证明对方在第一次起诉后又出现了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等严重过错行为,那么法院通常会认定夫妻感情破裂而判决离婚。
3. 双方已无共同生活基础:比如双方在经济上、生活上完全独立,互不履行夫妻义务,且没有和好的意愿和行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