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是七十岁老人,对方是八岁儿童。对方在乡村道路驾驶电动车把我方撞倒并全身骨折,现我方在院治疗,因血压不稳和身体未消肿的原因依旧不能进行手术,现在的情况我们该如何索赔?能否索要除治疗,康复,营养以外的额外赔偿?
[律师回复] 1.固定证据:保存好事故现场照片、医院诊断证明、病历、检查报告等,这些是索赔的重要依据。2.协商沟通:与儿童的监护人联系,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若老人仍有工作收入)、护理费、交通费等。3.法律途径: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除治疗、康复、营养费用外,因伤致残可索要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额外赔偿 ,具体需根据伤残鉴定结果确定。4.申请援助:若经济困难,可申请法律援助,由专业律师协助处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