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网络维权投诉哪个部门?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网络维权应当去工信部门进行投诉。
二、消费者维权投诉找哪个部门
目前,我国受理产品质量问题的部门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消费者协会、企业主管部门、商检部门和人民法院。
国务院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方面,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明确分工如下:
1、在生产、流通领域中,凡属产品质量责任问题,均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其所属各级质量技术监督机构负责查处;需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配合。
2、在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发现生产、经销掺假产品、冒牌产品的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查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予以配合。
......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管辖,一般分为法定管辖与约定管辖。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015年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0条的规定,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该规定对合同履行地进行了补充规定,由此可见,除买卖双方另有约定外,无论货物是否“包邮”,网络购物的消费者可以根据情况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买方住所地或者是收货地)的法院起诉。
网络购物双方在合同的管辖上签订有协议,应遵守协议。
尽管协议管辖优先适用,但根据司法解释第31条的规定,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与消费者订立管辖协议,未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消费者主张管辖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文章29506人阅读
文章1731人阅读
文章1837人阅读
文章1295人阅读
文章1172人阅读
文章1655人阅读
图文王永强律师回答
图文甘永琼律师回答
图文刘双律师回答
图文刘双律师回答
文章1907人阅读
图文卢泓宇律师回答
文章1275人阅读
图文蔡绍荣律师回答
音频576人收听
文章1857人阅读
文章1461人阅读
文章19263人阅读
文章5924人阅读
文章6283人阅读
文章21924人阅读
文章1988人阅读
文章2729人阅读
图文吴桐律师回答
图文方璐律师回答
建议拨打时间
严禁采集,违者必究
©2004-2024 m.64365.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5018055号-1 隐私保护 投诉建议不良信息举报
打开微信
点击微信搜索框,输入「律图在线咨询」进行搜索
搜索结果如下图,点击关注即可
律师回复唯一通知渠道;
及时推送律师回复,避免短信拦截;
公众号也能找律师、咨询律师,还可以追问律师;
更多和您相关的专业文章内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