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外墙清洁工程,达成一致协议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承包工程范围:
(工程位置)
二、承包费用及支付方式:
1、 施工总面积为: ;单价为: ;清洗总费用: 元。
2、 付款方式:清洗工作结束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开具正规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 个工作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清洗费用以转账或支票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三、承包工期
1、 本工程自开始清洗之日起至工程结束总计 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 本工程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负责派员进场施工。
四、甲方权利义务
1、 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全面、适当地履行外墙清洗工作并对外墙清洗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对工程项目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绝签字验收并可要求乙方返工;对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 承包工程所需的耗材由甲方负责,耗材包括
。
4、 在清洗期间,甲方有权指派人员负责现场施工监管,发现质量、安全问题及时反馈给乙方,以便双方及时处理。
五、乙方权利义务
1、有义务按时、保质、保量地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2、乙方需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和业主居家安全工作,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环境保护规定。
3、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园林绿化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工程竣工未经甲方验收并移交前,自行负责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的保护工作。
6、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利用施工便利从事违法活动,不得侵害业主合法权益,否则,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为每一位高空上岗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工作第三者责任险;乙方必须保证提供技术熟练的并且有上岗资格的操作人员,并保证安全施工。
8、操作中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9、乙方指定1人为其作业现场的负责人,以保证现场施工的质量及安全,所有玻璃必须刮洗。
10、施工前,乙方要将施工面的破损部分告之甲方,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施工。
11、原由于腐蚀、风化造成的无法清洁的区域在清洗前应做书面确认,否则未达到验收标准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或法律后果由乙方负责。
12、施工前乙方应做好施工区域的安全防护与隔离并由专人负责监管。
六、工程验收
1、施工完成后,甲方将组成施工验收小组,依据施工总体质量效果对该工程展开验收,达到双方约定的验收标准方为验收合格。
2、验收标准:清洗后恢复工作面原色泽、光洁度、无污渍、浮灰、胶渍、无水印、光亮洁净、清洗操作各作业面及各接口处无明显色差,墙面不得遗留明污迹、水渍。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延期完工的,每延期一天,甲方有权按 元/天收取违约金;甲方延期付款的,每延期一天,应当向乙方支付拖欠款项的日万分之 的违约金。
2、 本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可按本条第1项约定收取违约金;乙方拒绝返工的,甲方可委托第三人重新施工,所需返工费用及延期完工所产生的违约金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同等。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立即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效力同等。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
签约代表人:
签约日期: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人: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