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自愿协商,就充电桩项目合作上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方式
1、甲方向乙方提供开发费用共计_____万元,合同签订后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_____%共计_____万元作为预付款,便于乙方启动该项目的开发。剩余款项在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台样机后_____日内付清。
2、乙方应在____个月内做出____台样机提供给甲方。如甲方需要更多样机需支付一定的样机费用,____台以内每台____万元,____台以上每台____千元。
第二条、合作项目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项目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作时间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预计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左右向甲方交付_________________,并给甲方足量的备用配件。安装完毕之日,为计算收益的起始日,方约定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双方协商终止合作。
第四条、合作分工
1、乙方负责充电桩模块的开发和生产,甲方负责产品的销售。
2、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开发所需的技术资料,和详细的产品需求规格书,方便乙方做出符合甲方要求的产品。
3、乙方在开发完成后需提供给甲方安装尺寸图,外围接口说明,产品规格说明,测试实验报告,原材料清单和原理图。如果甲方需要其他的技术资料需另行协商。
4、对于产品的安装调试,乙方负责指导,但是如需乙方员工到省外出差的,乙方负责一次,且不超过_____天的差旅费用,如需更多甲方应考虑承担相应的差旅费用,人工费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双方的义务
1、在开发过程中,有可能目标市场发生变化,更改需求,甲方应积极跟踪目标产品及时提供更新的充电桩技术要求,防止实际做出的产品和需求有偏差。希望能派专人跟踪项目的开发中的各种协调问题。
2、乙方在开发过程中,有责任告诉甲方开发进度;在甲方测试发现问题时,要及时更改。
第六条、技术、市场保密
合作期内未经项目合作各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将技术及客户资料转让,不得与项目合作双方以外的合作方进行合作或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得将技术泄密。违反约定的,项目合作方有权没收违约方相关收益,并追究违约方的经济法律责任。
第七条、收益分配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经双方确定的供货价为________元(台/套)。充电价定价为________元/度。该设备收回供货价后,双方协定收益分配如下:
1、甲方每月收取的充电费交由乙方每月月结,双方签名确认收入。产品运营期间所产生的电费由乙方在当月的收入中支付。乙方收回该设备供货价后,双方在第二个月开始对收益进行分配,其分配形式为:扣除甲方电费成本后,对利润部分按甲方_____%,乙方_____%的比例进行分配。
2、电价确定方式:由甲、乙双方就本协议结算电价确认为______元/度(电价以甲方该月向供电局缴纳的电费单价为准),如协议电价当年有变化,需在电价变化次月双方按甲方向供电局的缴纳单为凭证,再次双方书面确认后,则以该书面确认为计算标准。
3、乙方负责产品的后台管理,乙方应于每月结算日前将产品收益的一系列清单打印出来,由协议双方签名确认。
4、月收益支付日期:双方协议结算日为每月____号,甲方应于每月____号前将月收益向乙方支付,甲方逾期支付或不予支付的,将按违约处理。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为保证本协议的连续性,除战争、自然灾害、政府部门行为及乙方违约造成的协议终止或暂时中止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协议终止或暂时中止,甲方均构成违约。
2、因甲方未按协议规定履行义务而导致乙方撤出设备,则甲方应当承担相关的安装费、误工费及运费。
3、甲方若在验收合格前提出终止协议,则产品由乙方无条件收回。
第九条、其他
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完成履行本协议。
2、本协议的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与以前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相抵触的,以本协议为准,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保留的除外。
3、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