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雇主):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雇员):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丙方(家政公司): 根据《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姆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1. 负责每日早、中、晚餐 2. 家务(室内保洁、衣物洗涤、买菜做饭)。 3. 其他事宜由甲方与乙方协定而定。 二、服务要求 乙方在服务期限内按照协议规定服务内容履行服务职责,如临时需要请假或休息需要提前告知甲方,具体请假或休息时间由双方共同商定。 三、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为月甲方于每月日前付给乙方。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要求乙方按照上诉服务内容提供服务; 2.甲方发现乙方患有疾病等不适合继续予以留用的情形,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3.甲方有义务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利要求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2.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为其工作提供必备设备或条件; 3.乙方须自觉履行上诉服务项目; 4.乙方不得随意将他人带入甲方家中,不得随意甲方家中物品,如有偷窃等违法行为,甲方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乙方如遇亲友生病等急事,需临时离开时,应征得甲方同意; 6.乙方工作期间,如因其过错造成甲方及其家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应付赔偿责任; 7.乙方如欲解除合同,则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乙方不得擅自不辞而别,否则,甲方将追究其违约责任。 8.乙方在服务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皆属工商,甲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的相应规定实施赔偿。 六:丙方权利和义务 1.丙方有权利要求甲乙在合同签订后付给丙方所产生的服务费用。 七: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时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