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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委托代理合同必备(模板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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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委托代理合同必备(模板11篇)

刑事委托代理合同必备1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因涉嫌 一案,聘请乙方的律师为委托代理人(辩护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依据《刑事诉讼法》及《律师法》的规定,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 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提供法律服务范围包括:

(一)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 1、提供法律咨询 ;

□ 2、代理申诉、控告 ;

□ 3、申请取保候审 ;

□ 4、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 5、会见犯罪嫌疑人;

□ 6、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

(二) 审判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 1、一审出庭辩护或代理;

□ 2、二审上诉及辩护或代理。

(二) 其他:

三、甲方应如实地向乙方承办律师介绍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不得隐瞒事实,伪造证据,弄虚作假,否则,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代理,所收律师费不予退回。

四、根据《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暂行)》,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以下费用(人民币):

1.律师费: 元

2.办案费: 元

3.备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发生的法院诉讼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异地办案差旅费、跨境通讯费、专家论证费等,由甲方支付。

五、甲方须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付清全部费用。

六、乙方收取律师服务费,必须使用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预收办案费必须出具书面确认单据,并严格按约定用途合理使用。委托事项办结后,必须开列办案费使用清单,提供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与委托人结算,结余部分或不能提供票据的,已收取的办案费应相应予以退还。

七、违约责任的承担: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就已委托乙方代理的事项单方面另行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乙方接受委托并作好出庭准备后,侦察机关撤销案件,检察机关不予起诉或者撤回案件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的。

(二)乙方律师因过错导致甲方合法权益蒙受重大损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服务费或者办案费,或者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服务费及办案费,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正确履行义务为止。

(四)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期交纳律师费,经催告仍未履行的,乙方可单方面终止该合同。

八、争议的解决:

乙方就本合同条款向甲方作明确说明,甲方对该合同说明表示理解无异议。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一方可向佛山市律师协会请求调解,或由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应另行协议。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法律服务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终止。

十一、特别约定:

甲方(签名):

乙方(签章):

主任(签名):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家属委托后,会见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拒绝委托或辩护,而律师已有实际工作量的,费用的收取问题由双方在“特别约定”条款中约定。

(佛山市律师协会印制)

刑事委托代理合同必备2

委托人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达成如下协议:

一、___律师事务所指派_________律师为_______案的第______审诉讼代理人,出庭代理。

二、委托律师代理权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根据《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的规定,委托人向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缴纳委托费用____________元。

四、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___止。

五、本委托书如需变更,另行协议。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

律师事务所(章):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注: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

刑事委托代理合同必备3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涉嫌_______一案,聘请乙方的律师为委托代理人(辩护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依据《刑事诉讼法》及《律师法》的规定,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_____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_____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提供法律服务范围

(一)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1.提供法律咨询;□

2.代理申诉、控告;□

3.申请取保候审;□

4.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5.会见犯罪嫌疑人;□

6.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二)审判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1.一审出庭辩护或代理;□

2.二审上诉及辩护或代理。□

(三)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应如实地向乙方承办律师介绍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不得隐瞒事实,伪造证据,弄虚作假,否则,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代理,所收律师费不予退回。

四、根据《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暂行)》,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以下费用(人民币):

1.律师费:_________元

2.办案费:_________元

3.备注: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发生的法院诉讼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异地办案差旅费、跨境通讯费、专家论证费等,由甲方支付。

五、甲方须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付清全部费用。

六、乙方收取律师服务费,必须使用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预收办案费必须出具书面确认单据,并严格按约定用途合理使用。委托事项办结后,必须开列办案费使用清单,提供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与委托人结算,结余部分或不能提供票据的,已收取的办案费应相应予以退还。

七、违约责任的承担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就已委托乙方代理的事项单方面另行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乙方接受委托并作好出庭准备后,侦察机关撤销案件,检察机关不予起诉或者撤回案件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的。

(二)乙方律师因过错导致甲方合法权益蒙受重大损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服务费或者办案费,或者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服务费及办案费,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正确履行义务为止。

(四)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期交纳律师费,经催告仍未履行的,乙方可单方面终止该合同。

八、争议的解决

乙方就本合同条款向甲方作明确说明,甲方对该合同说明表示理解无异议。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一方可向佛山市律师协会请求调解,或由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应另行协议。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法律服务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终止。

十一、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略

注:家属委托后,会见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拒绝委托或辩护,而律师已有实际工作量的,费用的收取问题由双方在特别约定条款中约定。

刑事委托代理合同必备4

[ ]第 号

委托人___与___律师事务所达成如下协议:

一、___律师事务所指派___律师为___案的第___审诉讼代理人,出庭代理。

二、委托律师代理权限;

三、根据《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的规定,委托人向___律师事务所缴纳委托费用___元。

四、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___止。

五、本委托书如需变更,另行协议。

委托人: 受托方:

(签字) 律师事务所(章)

年 月 日

(注: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

刑事委托代理合同必备5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涉嫌_______一案,聘请乙方的律师为委托代理人(辩护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依据《刑事诉讼法》及《律师法》的规定,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_____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_____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提供法律服务范围

(一)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1.提供法律咨询;□

2.代理申诉、控告;□

3.申请取保候审;□

4.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5.会见犯罪嫌疑人;□

6.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二)审判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1.一审出庭辩护或代理;□

2.二审上诉及辩护或代理。□

(三)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应如实地向乙方承办律师介绍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不得隐瞒事实,伪造证据,弄虚作假,否则,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代理,所收律师费不予退回。

四、根据《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暂行)》,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以下费用(人民币):

1.律师费:_________元

2.办案费:_________元

3.备注: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发生的法院诉讼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异地办案差旅费、跨境通讯费、专家论证费等,由甲方支付。

五、甲方须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付清全部费用。

六、乙方收取律师服务费,必须使用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预收办案费必须出具书面确认单据,并严格按约定用途合理使用。委托事项办结后,必须开列办案费使用清单,提供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与委托人结算,结余部分或不能提供票据的,已收取的办案费应相应予以退还。

七、违约责任的承担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 付的律师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就已委托乙方代理的事项单方面另行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乙方接受委托并作好出庭准备后,侦察机关撤销案件,检察机关不予起诉或者撤回案件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的。

(二)乙方律师因过错导致甲方合法权益蒙受重大损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服务费或者办案费,或者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服务费及办案费,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正确履行义务为止。

(四)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期交纳律师费,经催告仍未履行的,乙方可单方面终止该合同。

八、争议的解决

乙方就本合同条款向甲方作明确说明,甲方对该合同说明表示理解无异议。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一方可向佛山市律师协会请求调解,或由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应另行协议。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法律服务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终止。

十一、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略

注:家属委托后,会见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拒绝委托或辩护,而律师已有实际工作量的,费用的收取问题由双方在特别约定条款中约定。

刑事委托代理合同必备6

甲方(委托方) ):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涉嫌________________一案,聘请乙方的律师为委托代理人(辩护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依据《刑事诉讼法》及《律师法》的规定,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___________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提供法律服务范围

(一)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_____为否认):________________

1.提供法律咨询;

2.代理申诉、控告;

3.申请取保候审;

4.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5.会见犯罪嫌疑人;

6.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二)审判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_____为否认):________________

1.一审出庭辩护或代理;

2.二审上诉及辩护

三、甲方应如实地向乙方承办律师介绍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不得隐瞒事实,伪造证据,弄虚作假,否则,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代理,所收律师费不予退回。

四、根据《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暂行)》,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以下费用(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

1.律师费: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办案费:___________________元

3.备注:________________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发生的法院诉讼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异地办案差旅费、跨境通讯费、专家论证费等,由甲方支付。

五、甲方须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天内付清全部费用。

六、乙方收取律师服务费,必须使用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预收办案费必须出具书面确认单据,并严格按约定用途合理使用。委托事项办结后,必须开列办案费使用清单,提供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与委托人结算,结余部分或不能提供票据的,已收取的办案费应相应予以退还。

七、违约责任的承担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就已委托乙方代理的事项单方面另行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乙方接受委托并作好出庭准备后,侦察机关撤销案件,检察机关不予起诉或者撤回案件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的。

(二)乙方律师因过错导致甲方合法权益蒙受重大损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服务费或者办案费,或者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服务费及办案费,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正确履行义务为止。

(四)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期交纳律师费,经催告仍未履行的,乙方可单方面终止该合同。

八、争议的解决

乙方就本合同条款向甲方作明确说明,甲方对该合同说明表示理解无异议。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一方可向佛山市律师协会请求调解,或由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应另行协议。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法律服务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终止。

十一、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刑事委托代理合同必备7

甲方(聘请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

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犯罪,受害人(近亲属)与乙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委托乙方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事宜达成以下合同: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委托事宜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苏义飞律师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阶段提供法律帮助。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1.真实、客观、全面向乙方律师介绍案情,为乙方律师办理案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2.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及办案费。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除律师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及办案机关的安排,可以开始以下工作:_________________

1、提供法律咨询;

2、代理申诉、控告;

3、向侦查机关了解案件有关情况;

4、二审调查取证、出庭辩护或代理。

第四条律师费

双方依据《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律师费及相关费用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充分考虑以下因素的基础上,乙方收取律师代理费。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4)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5)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元。

第五条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协议,律师费全额退还甲方;如果甲方无故终止,律师费不退还。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签约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七条合同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合同的委托事务(包括会见完成或提出取保候审等)时终止。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乙方律师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特别约定

1、乙方律师不对案件结果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向甲方解释了收费规定及标准。甲方在本合同签署之前已经全部阅读并知悉合同内容,本合同系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达成。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刑事委托代理合同必备8

委托人______与______律师事务所达成如下协议:

一、______律师事务所指派______律师为______案的第______审诉讼代理人,出庭代理。

二、委托律师代理权限;

三、根据《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的规定,委托人向______律师事务所缴纳委托费用______元。

四、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______止。

五、本委托书如需变更,另行协议。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刑事委托代理合同必备9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涉嫌______一案,聘请乙方的律师为辩护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依据《刑事诉讼法》及《律师法》的规定,接受甲方的委托,乙方指派律师______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按法律规定在以下各阶段提供法律服务(在所选项上画“√”):

(一)侦查阶段。

(二)审查起诉阶段。

(三)审判阶段。(一审阶段;二审阶段;再审阶段)

三、甲方应如实地向乙方承办律师介绍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不得隐瞒事实,伪造证据,弄虚作假,否则,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代理,所收律师费不予退回。

四、根据辽宁省及大连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以下费用(人民币):

1、律师费:______元;

2、办案费:______元

五、甲方须于本合同签订的同时付清第四条约定的全部费用。

六、甲方同意乙方律师在每个阶段会见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标准次数为______次。超过标准次数的,乙方按每次______元的标准收取费用。

七、甲方交费后,乙方已经做了会见、阅卷、复印卷宗等实际工作的,甲方单方要求解除代理合同的,乙方不向甲方退还任何费用。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是在已充分理解合同内容并自愿接受合同约定内容的前提下签订本合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合同约定法律服务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止。

九、特别约定:____________。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承办人(签名):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刑事委托代理合同必备10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 ______ 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 ______ ________

甲方因 涉嫌 一案,聘请乙方的律师为辩护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依据《刑事诉讼法》及《律师法》的规定,接受甲方的委托,乙方指派律师 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按法律规定在以下各阶段提供法律服务(在所选项上画“√”):

(一)侦查阶段。

(二)审查起诉阶段。

(三)审判阶段。( 一审阶段; 二审阶段; 再审阶段)

三、甲方应如实地向乙方承办律师介绍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不得隐瞒事实,伪造证据,弄虚作假,否则,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代理,所收律师费不予退回。

四、根据辽宁省及大连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以下费用(人民币):

1、律师费:______元; 2、办案费:______元

五、甲方须 本合同签订的同时付清第四条约定的全部费用。

六、甲方同意乙方律师在每个阶段会见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标准次数为 次。超过标准次数的,乙方按每次 元的标准收取费用。

七、甲方交费后,乙方已经做了会见、阅卷、复印卷宗等实际工作的,甲方单方要求解除代理合同的,乙方不向甲方退还任何费用。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是在已充分理解合同内容并自愿接受合同约定内容的前提下签订本合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合同约定法律服务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止。

九、特别约定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

承办人(签名):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 月 ____日

刑事委托代理合同必备11

刑事托付代理合同书.一 甲方(托付方):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 辽宁住邦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 甲方因 涉嫌 一案,聘请乙方的律师为辩护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依据刑事诉讼法及律师法的规定,接受甲方的托付,乙方指派律师 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供应法律服务。

二、乙方按法律规定在以下各阶段供应法律服务(在所选项上画):

(一)侦查阶段。

(二)审查起诉阶段。

(三)审判阶段。(一审阶段;二审阶段;再审阶段)

三、甲方应如实地向乙方承办律师介绍与案件有关的状况,不得隐瞒事实,伪造证据,弄虚作假,否则,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代理,所收律师费不予退回。

四、依据辽宁省及大连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以下费用(人民币):

1、律师费: 元;

2、办案费: 元

五、甲方须 本合同签订的同时付清

第四条商定的全部费用。

六、甲方同意乙方律师在每个阶段会见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标准次数为 次。超过标准次数的,乙方按每次 元的标准收取费用。

七、甲方交费后,乙方已经做了会见、阅卷、复印卷宗等实际工作的,甲方单方要求解除代理合同的,乙方不向甲方退还任何费用。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是在已充分理解合同内容并自愿接受合同商定内容的前提下签订本合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合同商定法律服务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止。

九、格外商定: 甲方(签名): 乙方(签章): 承办人(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刑事托付代理合同书.二 甲方(托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因涉嫌 一案,聘请乙方的律师为托付代理人(辩护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依据刑事诉讼法及律师法的规定,接受甲方的托付,指派律师 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供应法律服务。

二、乙方供应法律服务范围包括:

(一)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1、供应法律询问 ;

2、代理申诉、控告 ;

3、申请取保候审 ;

4、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5、会见犯罪嫌疑人,并为其供应法律询问及代理控告、申诉。告知当事人自己的相关权利,以确保在该阶段当事人的口供证据能够是其自己真实意思的表示,防止当事人在自己没有看过的笔录中签字。

6、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

7、依据工作进展,准时向托付人汇报状况和结果。

(二) 审理起诉阶段

1、乙方作为辩护人,就案件的事实状况及证据与当事人进行核实,找到其中对其有利的证据或线索,并通过会见、调查取证或者申请检察院调取证据进行核实。

2、准时向托付人汇报调查取证进展。

(三) 法院审理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1、乙方在审查起诉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案卷进行分析整合,确定辩护方向,形成辩护看法,并就辩护方向与被告人进行沟通,确保两者之间的全都性;

2、从一审到终审的出庭辩护或代理;

3、准时向托付人汇报庭审状况和结果;

三、甲方应如实地向乙方承办律师介绍与案件有关的状况,不得隐瞒事实,伪造证据,弄虚作假,否则,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代理,所收律师费不予退回。

四、甲方应向乙方缴纳费用(人民币): 元

五、甲方须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在一审开庭之前付清全部费用。

六、乙方收取律师服务费,必需用法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预收办案费必需出具书面确认单据,并严格按商定用途合理用法。托付事项办结后,必需开列办案费用法清单,供应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与托付人结算,结余部分或不能供应票据的,已收取的办案费应相应予以退还。

七、违约责任的担当:

(一)乙方无正值理由不供应其次条规定的法律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就已托付乙方代理的事项单方面另行托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接受托付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乙方接受托付并作好出庭预备后,侦察机关撤销案件,检察机关不予起诉或者撤回案件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缘由,甲方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的。

(二)乙方律师因过错导致甲方合法权益蒙受重大损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担当赔偿责任。

(三)甲方无正值理由不支付律师服务费或者办案费,或者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服务费及办案费,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正确履行义务为止。

(四)甲方未按合同商定按期交纳律师费,经催告仍未履行的,乙方可单方面终止该合同。

八、争议的解决: 乙方就本合同条款向甲方作明确说明,甲方对该合同说明表示理解无异议。 甲乙双方假如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一方可向上海市律师协会恳求调解,或由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应另行协议。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法律服务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终止。

十一、格外商定: 甲方(签名): 乙方(签章): 主任(签名):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刑事托付代理合同书.三 甲方(托付人): 乙方(受托人): 甲方因 等合同诈骗一案,托付乙方代理诉讼,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托付乙方作为甲方所涉 担保合同诈骗一案之诉讼代理人。 其次条 甲方托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甲 三家合同诈骗一案的退赔。

第三条 双方协商同意代理费及交纳方法如下:

1、甲方按 支付代理费,退赔额以 年 月 日乙方接受代理后甲方收到的款额计算。

2、合同签订后甲方预支付乙方10000元代理费,结案后据实结算,但甲方支付的代理费最低基准为5000元

第四条 乙方须本着勤勉、谨慎、诚信原则,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为甲方谋取最大权益,格守职业道德,为执行代理事务中获悉的甲方商业隐秘、个人隐私等严格保密,如有违反,依法担当责任。

第五条 如乙方不按规定程序从事代理事务,或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托付代理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担当相应法律责任。

第六条 甲方须真实地向乙方叙述案情,供应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托付后,如发觉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代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担当。

第七条 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案办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条款共十条,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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