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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开展学生饮用奶及学生集体用餐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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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开展学生饮用奶及学生集体
用餐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卫法监发[2000]4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国中小学生的营养水平,同时促进奶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农业部、国家计委、教育部、质量技监局、轻工局和我部于2000年8月29日联合发出《关于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的通知》,计划通过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向在校学生提供由定点企业按国家标准审查的学生奶。学生集体用餐一直是我部监督检查的重点,为保障此计划的顺利施行,预防学生集体餐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试点省市卫生行政部门要重视“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实施,加强与其他部门的配合与协作,积极参与“学生饮用奶计划”的落实。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总结历年来学生集体餐中毒事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乳及乳制品卫生管理办法》、《乳品厂卫生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切实方案,加强对学生奶、供奶企业及学生集体用餐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有关法规、标准的学生奶、供奶企业、学生集体餐生产经营者要依法查处。已开展学生饮用奶试点工作的省市还应及时将检查结果向当地“学生饮用奶计划”办事机构通报。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所属防病中心(或卫生防疫机构)应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开展对学生饮奶后的营养与健康状况监测,并提供营养指导服务。
  四、做好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要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饮用奶对人体健康的益处,加强对相关环节的监督检查,预防食物中毒,树立科学的饮食观念,建立良好的膳食习惯。
                             200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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