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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确定第一批中医药科研三级实验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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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确定第一批中医药科研三级实验室的通知
(2000年2月29日 国中医药科基[2000]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处、中医(药)管理局、本局有关直属单位:
  全国中医药科研实验室分级登记试点工作已结束。经评估,下列实验室基本符合三级实验室的要求,通过了专家评估:
  广州中医药大学:脾胃病实验室、热带病实验室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中医急症实验室
  北京中医药大学:病理学实验室、细胞与生化实验室
  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东直门医院:脑病实验室
  中国中医研究院西苑医院:中药药理实验室、中医心血管病实验室
  中国中医研究院骨伤科研究所:生物力学实验室
  四川中药研究所:中药化学实验室
  成都中医药大学:中药药理实验室、中药药剂实验室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中医眼科实验室
  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制剂精制实验室、中药质量标准化实验室、针灸学实验室
  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肾病实验室
  希望这些实验室继续努力,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争取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为提高中医药的学术水平和防病治病能力多做贡献。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教育司
                        二000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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