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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类

邮电部门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在国内发生破坏性地震时,为了使邮电部门迅速、高效而有秩序地做好抗震救灾的通信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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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办法

邮电通信具有全程全网联合作业的特点,是跨行政区域经营、按系统进行管理、实行全国统一经济核算的部门。经国务院批准,邮电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称统筹基金)实行系统统筹。为贯彻执行统一的邮电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和制度,加强对养老保险工作和统筹基金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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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企业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劳动保护管理工作,促进邮电通信发展,根据原劳动人事部、商业部(88)劳人护字10号文件精神,并结合邮电通信生产特点,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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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企业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暂行办法

为深化邮电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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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企业在各种评比中考核安全生产工作的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邮电企业在各种评比中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考评办法,统一考评要求和尺度,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邮电企业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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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企业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邮电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办法,不断加强对挂钩工作的管理,以便在实施过程中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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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境外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加强邮电境外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防止境外国有资产流失,保证境外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实现保值增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邮电部门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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