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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算财务会计处理办法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和邮电建设管理体制以及财务会计制度的变化,按照《邮电基本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及决算编制办法》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做好编制竣工决算的若干财务会计工作,特制定《邮电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算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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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基本建设项目审计暂行办法

为加强邮电基本建设项目宏观调控和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监督基本建设项目经济活动,促进更好地完成邮电通信建设任务,根据《审计条例》,结合邮电基本建设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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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企业财务会计检查办法(试行)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企业经济活动的合理性、合法性,保障邮电事业的健康和顺利发展,根据国家颁发的《会计法》,结合邮电通信企业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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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暂行办法(95)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在邮电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实行了系统统筹,并已建立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几年来的实施情况,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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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实施细则

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通信生产和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促进邮电通信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国家有关女工保护法令、规定,结合邮电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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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邮电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管理方法,必须在全国邮电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根据国务院清产核资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结合邮电企业的具体情况,特制订邮电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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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企业离退休费用统筹实施细则

经国务院批准,邮电企业离退休费用实行系统统筹。为切实落实统筹工作,根据(88)邮部字261号文件印发的《邮电企业离退休费用统筹办法》(以下简称《统筹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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