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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制定本准则。本准则适用于注册会计师执行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以下简称其他鉴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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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鉴证业务,明确鉴证业务的目标和要素,确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分别简称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和其他鉴证业务准则)适用的鉴证业务类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制定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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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1号――对存货、诉讼和索赔、分部信息等特定项目获取审计证据的具体考虑(2010修订)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对存货、诉讼和索赔、分部信息等特定项目的某些方面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具体考虑,制定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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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51号――评价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错报(2010修订)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评价识别出的错报对审计的影响以及未更正错报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制定本准则。本准则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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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41号――对被审计单位使用服务机构的考虑(2010修订)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在被审计单位使用服务机构的服务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责任,制定本准则。本准则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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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2010修订)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应对措施,制定本准则。本准则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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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控制(2010修订)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质量控制程序的责任,以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责任,制定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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