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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推进农资企业转型升级创新经营服务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以下简称中发11号文件)精神和“六代会”的部署要求,切实提升供销合作社系统农资企业的为农服务水平和综合竞争实力,加快构建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着力打造新形势下中国特色为农服务的综合性组织,现就推进农资企业转型升级创新经营服务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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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学习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登记条例》)已于2007年5月28日第498号国务院令公布,自2007年7月1日起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一起施行。《登记条例》遵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要求,体现便民为民指导思想,内容清晰易懂,程序简便易行,是确认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资格,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行为的重要法规。现就学习贯彻《登记条例》,进一步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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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84)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组织起来的群众性的经济团体,是全国供销合作社的领导机构。 本社的基本宗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组织、推动全国供销合作事业发展,为不断改善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服务,为发展农村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服务,为沟通城乡物资交流和繁荣城乡经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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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财政部关于新《工会法》中有关工会经费问题的具体规定

为贯彻落实好新《工会法》,现对其中与工会经费有关的几个问题,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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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加强班组建设的指导意见

加强班组建设,是强化企业基础管理,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职工全面发展,构建和谐企业的必然要求。为切实加强新形势下不同类型企业的班组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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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税务局关于工会兴办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现就工会兴办企业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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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关于保护劳动模范身体健康的几项规定

为了保护劳动模范和先进人物的身体健康,使他们能够有充沛的精力投身于四化建设,更好地发挥带头、骨干和桥梁作用,现作如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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