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通知》,强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对辖区居民实行网格化健康管理,发挥好家庭医生的作用,开展地毯式排查,重点强化对返乡(城)人员和流动人口的健康管理,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的网底。
0 阅读全文 >
关于设立应对疫情心理援助热线的通知
为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指导各地向公众提供规范的心理支持、心理疏导等服务,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应对疫情心理援助热线的通知》。
0 阅读全文 >
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 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
为指导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安全合理使用空调通风系统,阻止疫情蔓延和扩散,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了《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
0 阅读全文 >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规定办理留抵退税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0 阅读全文 >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
纳税人按照《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规定,享受增值税、消费税免税优惠的,无需办理有关免税备案手续,只需自主进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申报,并将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即可。
0 阅读全文 >
关于调整进口心脏起搏器检验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促进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相关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在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暂停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决定》(国发〔2018〕10号),海关总署决定增加海口海关为进口心脏起搏器检验实施机构。
0 阅读全文 >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海关查验货物时收发货人可免于到场的公告
为保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以下简称疫情期间)进出境货物的快速验放,减少人员聚集,有效防止疫情传播,现就疫情期间海关货物查验时收发货人可免于到场事宜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海关查验货物时收发货人可免于到场的公告》。
0 阅读全文 >
律图网站法规栏目相关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4365-60。
打开微信
点击微信搜索框,输入「律图在线咨询」进行搜索
搜索结果如下图,点击关注即可

律师回复唯一通知渠道;
及时推送律师回复,避免短信拦截;
公众号也能找律师、咨询律师,还可以追问律师;
更多和您相关的专业文章内容推荐。